此前,四位律師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申請公開轉基因食品信息,被告知"向農業部咨詢",而行政復議又"維持原行政行為",四位律師認為其答復違法,遂將國家食藥總局告上法庭,望獲得滿意答復。
"按照他們的看法,凡是用轉基因食材做成的食品,他們沒有監管職責。那誰來保證我們餐桌上的安全?"山東天宇人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書慶表示擔憂。
于是,劉書慶和其他三位律師決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令違法。
"從其法定職責看,并沒有排除對使用轉基因做原料生產的食品和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的監管職責。"
安徽眾佳律師事務所律師施鮑中表示,根據國家食藥總局的法定職責以及其信息公開申請回復時所依據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該條例適用范圍僅僅是農業轉基因生物,而非食品。沒有任何條文可以推論出國家食藥總局對申請事項沒有監管責任的結論。
"他們完全錯誤地理解了該條例的適用范圍。因此,從法律上來看,他們對于我們的信息公開是有職責回答的,而不是推給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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